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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州边防奏乾道七年 宋 · 章才邵
 出处:全宋文卷五四二三、《宋史》卷四九四《蛮夷传》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三六
辰之诸蛮与羁縻保静南渭永顺三州接壤,其蛮酋岁贡溪布,利于回赐,颇觉驯伏。
卢溪诸蛮以靖康多故,县无守禦,犵狑乘隙焚劫。
后徙县治于沅陵县之江口,蛮酋田仕罗、龚志能等遂雄据其地。
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腴,多水田,顷为徭蛮侵掠,民皆转徙,而田野荒秽。
守倅无远虑,乃以其田给靖州犵狑杨姓者,俾佃作而课其租,所获甚微。
杨氏专其地将二十年,其地当沅、靖二州水陆之冲,一有变隙,则为害不细,臣谓宜预为之备。
靖康前,辰州每岁蒙朝廷赐钱七万贯,䌷、绢、布共八千一百匹,绵一万七千两。
是时,本州厢禁军一千四百馀人,沿边一十六砦,土兵六百馀人,皆可赡给。
其后中外多故,今岁赐止得一万二千缗,而本州财复匮乏,无以充召募之费。
禁军止二百一十馀人,诸砦土兵止一百五人,甚至砦官有全无一兵而徒存虚名者,其于边防岂可不为深虑?
若岁增给民钱一万,俾本州募强壮禁军或效用二百人,分屯卢溪等处,以防诸蛮,庶使边患永消,可免异时调遣之费。
辰州议刀弩手及土军利害劄子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五七、《昌谷集》卷一一
某等昨蒙面谕并行下使牒,以奉行上司招军之意,置局佥厅
某等入局同议,欲将本州应干官田拘收租课,于本州十寨内,每寨招土兵三十名,依仿沅州近例,本州支与钱米,将见行刀弩司名籍旋次消豁。
如见得委实可行,即不候招得人数,先具措置利害保明供申。
某等受牒之后,经今一月,缘本州官司窘匮,案牍灭裂,吏辈卤莽,令甲散乱,追索取会,未有涯际。
于是考诸士夫之论,参以前后行遣,于颠倒糅杂之中,得于旁通互见之际,讨论得刀弩司本末,起自政和六年御笔,措置湖北营田,张官置吏,并依陕西弓箭手条例施行。
至政和七年,因都钤张察所奏,召募土丁,给受田土,置立将校,弹压夷猺。
当时得旨,即与依奏,继又废罢,营田改为刀弩,见任官推赏至有转七官者,都钤司吏人至有补进武校尉者。
是时诸州刀弩手每指挥三百人,本州一十一指挥,并畸零数,共管三千四百五人。
将校给田二百亩,内水六十亩,陆田一百四十亩。
节级给田一百二十亩,内水田三十五亩,陆田八十五亩。
长行一百亩,内水三十亩,陆田七十亩。
考之政和八年所给户帖,则又刀弩司一名别给公田十亩,每十名为一甲,共给田一百亩。
本州根括到田总计三十万九千七百馀亩,而枢密院劄子内却称辰州山畬陆田独多,水田独少。
若水田不足,则合倍给陆田,陆田不足则又倍给山畬。
此则刀弩手之初行也。
靖康元年,调发本路九千七百馀人,战马八百二十匹赴阙,前去隆德府使唤,陷没不回。
本州总在数内,即未见得九千七百人之中,的有几名是本州调发。
建炎间,复降朝旨,委自知通及当职官吏多方招填。
绍兴初年,偶因都督行司取会一时便宜,权减三分之一,是时所申止以二千二百人为额。
绍兴七年枢密劄子施行知鼎州张觷所申,以为澧、辰、沅、靖四州营田,昨来措置刀弩手九千九百一十人,已见就绪。
止因靖康元年全军陷没,又遭兵火,遂至死亡阙额。
若将逐州刀弩手尽行省汰,缘四州并无正兵防守,窃虑引惹外境观望,别致生事。
若责令逐州广将田土尽行招填,须要足额,不惟边州人烟稀少,不能敷足,又缘自兵火以来,近里州军并无钱粮支移,前去应副,深恐阙乏。
沅州等处见将空閒田土召人承佃,纳租补助岁计,粗且自给,事体委有妨阙。
本路安抚都总管司相度,欲将前项四州刀弩手元额并行裁减三分之二,内辰州一千人为额,责令知通提举先将勘好田土标拨措置。
所有见减下人额空閒田土,并乞依沅州已申请到绍兴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指挥,召人承佃,出纳租课,补助岁计,委于边防财计经久可行,别无妨碍。
此则刀弩手之再变也。
淳熙五年本路安抚提刑司行下取会本州申到元旧刀弩手水田山畬共三十万九千七百四十馀亩,均作一十一指挥,每指挥九十人,合置将校三人,节级一十人,长行七十七人,计九百九十人。
馀额一十人,将校三十三人,每人二百亩,共六千六百亩。
节级一百一十人,每人一百二十亩,共一万三千二百亩。
长行八百四十七人,馀剩一十人,共八百五十七人。
每人一百亩,共八万五千七百亩。
已上一干人,共合给田地一十万五千五百亩,比见管田地都数,计馀剩二十万四千二百四十馀亩。
照得绍兴七年裁减人数,截自淳熙四年七月辰州一千人,旧有二百三十五人,新招三十三人,共二百六十八人,见阙七百三十二人。
两司相度申奏,欲将四郡刀弩手减作二千三百为额,内辰州一十一指挥减作七指挥,每指挥一百人,计七百人,每指挥只置将校二名,节级十人。
其见阙人数专委逐州知通,县责知县,根括元旧刀弩手及见佃成熟田地置籍,尽行拘收入官,榜谕合格人投募,依格给付合得步亩。
日后遇有死亡,即依条限申官承袭,无应名承袭人,即募应格人填阙。
其招填人额足之外,刀弩手田土许召人立租课,助充省计支遣,此则刀弩手之三变也。
三变之后,欲沿其法而行之者,南轩张帅也;
欲取其法而变之者,严陵马宪也。
张帅之时,偶因知常德李侍郎奏,澧、辰、沅、靖州所招刀弩手人数及所给田亩,乞别行覆实事,奉圣旨,令帅宪司契勘诣实,公共相度经久可行利便闻奏。
张公之说,以为建置刀弩司之初,已有欺罔苟且之弊。
卢奎所作《鼎澧见闻录》,当时所给之田,未免强夺百姓己业,所募之人往往游惰,不能耕战,出于一时欲速以欺罔公上。
宣和四年靖州杨晟实、六年进平相继作过,刀弩手无毫发之功,其后赴援河东,遂全军陷没,无一人得返者,此前事之明验也。
今者再行兴复,谓宜详究利害,迟以岁月,使无前日之弊,而官司前后施行,又皆趣办,肆为欺罔。
大抵田皆出于豪夺,人皆出于抑配。
人户与刀弩手相诉,至今未已。
如此则衣食不足,不免死亡,何以使习武艺,捍边境,为国家出死命哉?
又辰、沅、靖在承平时,官兵岁计皆仰朝廷支降茶盐度牒及于他州应副,后来既无支降,逐州申乞到刀弩司田,召人承佃,收作岁计支遣。
今尽夺之,不惟民户失业,省司税额必至失陷。
反覆相度,以为今日必欲使澧、辰、沅、靖四州尽还旧额,则其弊如前所陈,实为不便。
若矫其弊而并与其法废之,是因噎废食也。
今定议欲乞给田之数须用旧法,其已给之田若系民户税地,及州郡申请占佃,用充岁计者,给还元业主及租佃之人。
其有不系民户税地及不系申请占佃,充岁计者,即依旧用充招募,则又得旨行下矣。
宪之时,偶见溆浦县有思微、龙潭、据老三寨,本县不支衣粮,前后循习,每名拨刀弩司田一百五十亩,乃欲取一县之私意,奏而立一路之定法。
当时朝省行下,而沅陵李知县议状,确然以为不可。
后来得旨,虽许于诸县管下诸寨近便去处,遇有逃移户没官田产,即行募人充应土兵,本州以省计阙乏,未及施行。
适值沅州周知郡到任半年,条上裕民事件,因其城下有旧来土兵二百人,欲增置一百人,其粮食系本州自办,其衣赐申乞朝廷支给。
士大夫传播,以为辰、沅事同一体,取则而行,可以望效。
于是招军之议切切乎使者之心,而文移督责下及于幕职曹掾之末矣。
取会到本州兵案帐状,刀弩司见管二百二十七人,沅陵县一百二十七人,辰溪县五十二人,溆浦县四十八人。
州东土兵额管五十人,见管四十五人。
辰溪县管下铜山寨额管七十五人,见管一十一人。
溆浦管下思微、龙潭、据老三寨额各二十五人,共七十五人,见管四十一人。
沅陵县下镇溪、池蓬、明溪、会溪、浦口、酉溪六寨额,各管五十人,黑粟堡二十五人,并皆全阙。
间有一二人白直,并不曾请破衣粮,拨给田土,止是避免丁役,自行营趁。
本州岁催公田之数,钱一千四百四十一贯八百三文,内沅陵七十四贯七百二十文,溆浦一千三百六十七贯八十三文。
米共五百六石五斗八升,内沅陵县一百二十三石三斗,辰溪县一百九十三石二斗八升,溆浦县一百九十石。
数内公田米或系见管刀弩司输纳,或是诸色人请佃刀弩司田土输纳,其三县科敷等,则亦各不同。
沅陵县第一指挥山田数多,每名纳米五斗,钱五百文。
其刀弩司与招军利害所合详议,某等窃以为刀弩之与土兵,正兵民分合之机也。
兵之不寓于农久矣,士君子有志事功,欲还古人旧贯亦久矣。
政和以前未有任是责者,一旦蔡京复领三省,童贯领枢密院,假熙宁开边之意,邀五溪易集之功,设御笔以钳制天下之心,侈爵赏以奔走天下之欲,谢勋、范世雄、张之徒又从而鹰犬之,不旋踵而刀弩之效以著。
如此而欲其无弊不可得也。
辰州之境,见山而不见田;
辰州之田,有名而不有其地。
政和始立法便得田三十万九千七百馀亩,官招刀弩手便有将校节级长行三千四百馀人。
其田之不可丈量,其人之不及等则,与夫猺省之参错,界至之交互,教阅之卤莽,名籍之诞谩,不问固已知之矣。
猺人之伺隙,此不能制;
河东之陷没,此遂不返。
如此而欲其传远,不可得也。
以刀弩司而寓之于民,其名甚古。
有刀弩司而历考其事,其弊已见。
苟欲责目前之效,取刀弩司之法而悉毁之,正恐后日之议招军,犹今日之议刀弩司也。
何也?
自古经久远大之利害,必属之宽缓沉厚之君子;
而随时救弊之良策,常败于观望饕餮之小人。
得其人而行之,正不在于数立法也。
以今使者刚明,与州县同利害;
郡长贰和协,与兵民同休戚。
不贪功,不生事,不欺朝廷,不计官职,不失信,不自用,因刀弩之法而葺之,其事为易行;
取刀弩之法而废之,其事为难必。
此非有深远不可见之迹,特在于加之意焉耳。
更戍本秦法,汉用之而壮边;
府兵本隋制,唐得之而强国。
刀弩手,本朝之法也,建炎绍兴袭之而不敢废其事,大儒南轩张公议之而不敢毁其籍,其端本在版曹,其习熟在民耳目,未易顿改也。
抑尝求其事之所以至此乎?
和往矣,其事不复咎矣。
绍兴以来,虽令知通提举其事,然陷没之后,急于成功,给拨田亩未必足数,游手喧嚣,未必可用。
其后子弟承袭,或无永业,名属知通,本无主帅
遇州县春秋教阅,呼而集之,工匠夫力,稽留役使,吏卒呵呼,贱若狗彘,如此而望其保护乡闾,弹压蛮獠,稍有知识,知不可得矣。
知通有意振作,不过选择属吏,督责外邑,辨争田之讼,正虚实之籍,明坐作之教,禁追胥之役。
一任之后,谁复尸是责者?
此则刀弩司之弊,因其旧而改张之,所当评也。
至于招军则又有当评者。
沅、靖二州收复于熙宁之时政和欲招刀弩手,相去未远,两郡之有閒田无足疑者。
本州自承平以来,素属内地,一年所括便得閒田三十万九千七百馀亩,其实其虚,不可得而知也。
是时本州财计仰给于转运使者,钱缗七万,帛匹八千一百,绵两一万七千,一郡岁计粗可了办,刀弩司利害邈不相关。
绍兴裁减二分,计得剩田二十万四千二百馀亩,当时官司申请,明言兵火之后,近里州军既无钱物可以应副,且将空閒田土承佃纳租,补助岁计,粗且自足。
得旨行下,已属省司,则是刀弩司田租,朝廷固已与诸州矣。
止缘地在五溪,不经经界,官司简陋,不立制度,无豁除文字可以照證,无老成公吏可以记忆。
近地猺人,又得而蚕食之,奸猾顽民又因缘而据有之,此如久虚之人,风邪外感,手足头目无处不痛,不有膏肓俞穴之方,滋养气血之剂,而欲宣泄涤荡,取快胸膈,其于保寿延年,相去远矣。
辰与沅相近也,其事力极相远也。
沅地土平广,租入繁夥。
钱以缗计,岁三万二千有奇。
米以斛计,岁二万二千有奇。
视辰所入,率皆五倍。
其城下土丁旧额二百人,有土丁之名,而非刀弩司土丁之旧。
执寨兵之役,而与禁军实同一体,盐菜粮米皆是月给,春冬衣绢皆是岁赐。
近者又创百人,悉立于其事力之优厚,量入为出,事势当尔。
沅州招军出于刀弩司田租之外,辰州招军出于刀弩司田土之内,利害相去,不可同日而语矣。
本州三县管下为城寨不下十处,一城寨而且招三十人,则一郡而招者当三百人。
招募之费且未暇问,赏赐盐菜钱且未暇问,一岁为米当用五千四百斛。
水旱且未暇问,厥今本州米额一岁不过五六千斛耳。
办三百土兵之粮,是复有一辰州之米而后可也。
招得一人必欲足一寨之额,招得一寨必欲足一郡之额。
苟不思朝廷未改之制,纵臾以行招土兵之策,利提刑司招募之费,喜邻境沅州趣办之名,一切而行之,今犹可也。
请于上司,而上司责限,请于朝廷,而朝廷惜费,数年之后,不过如马提刑拨田之请,与章安抚拨钱之请,不惟不行,又从而督责矣。
辰州省计之田能有几耳?
其馀请佃之田,非刀弩司则户绝也。
刀弩司之田本隶帅宪司,公田之所入则属省司
今闻争刀弩之田,而遂籍为招军之物,是废省司也。
户绝之田本隶常平司,用之招军,则属宪司
后有争招军之田,而指以为常平之物,是关两司也。
夺刀弩司之田以为军田,是溆浦之近例也,非通法也。
籍没官之田以募土兵,是绍熙元年之请,非正法也。
至于绍兴七年之所行,与夫近岁之所奏,则刀弩閒田已属省计
招军之利害较然如此,则刀弩司之利害,是岂无所当议者乎?
自刀弩提举之不置司,与岁赐不别拨钱,以一路言之,则廉按于帅宪
以一郡言之,则提举知通
近岁帅宪两司互有己见,互立期限,互有申请,互作施行。
知州而欲招刀弩,则有裁减岁租之虑;
通判而欲招刀弩,则有位高而偪之疑。
血脉经络,不相贯串,作室道傍,三年不成。
自今观之,亦几乎具文矣夫!
知其具文而欲以实责之,非今日之事体所可及矣。
大抵有久任之制者,然后可以得民力;
有经界之意者,然后可以限民田。
此非尝试而臆度之也。
辰州旧有四县,今亡其一;
猺地旧在会溪之外,今已在北江之内。
蛮獠日张,省地日削,士大夫在官远不过二三年,疆埸之利害,何缘尽知?
胥吏之奸蠹,何缘尽见?
置猺人于无可奈何之地,视省民为不足介意之物,边境之不安,功名之不立,职此繇也。
绍兴初行经界,排异议于鼎沸之中;
漳泉近行经界,废大功于垂成之日。
今欲行之于五溪,则是其说者不一二,而破其说者千百矣。
不知今世君子将立四至而论顷亩耶,亦将求顷亩于旷荡渺邈之地耶?
将契字簿书以为券耶,亦皆相信以心,相指以手,而无所争论耶?
旧说刀弩司田三十万九千七百馀亩,今皆无其地;
刀弩手三千四百五人,今不知其籍。
其所谓地,特因讼牒而偶至者耳;
其所谓籍,特因执据而偶见者耳。
甲曰此刀弩司田也,乙执簿而至,有时而为己产;
丙曰我刀弩司人也,当官而證,有时而为冒耕。
官司不恤是否,不辨真伪,喜闻刀弩司之名,悉从而籍之,县以此而告之于郡,郡以此而告之于使者使者不知,又从而告之于朝廷,朝廷审覆,未及供报,而首议者已满去矣。
亩步之不定而欲考三十万九千之田,四至之不知而欲复数十百年之旧,无经界之意,宜不可以议刀弩也。
今久任之说纵未能行之于天下,经界之说纵未能行之于湖北,必将正廉按之使,专提举之官。
帅司宪司不问,隶宪司帅司不行。
田在百姓,守臣主之以为省计
田在刀弩司,通判主之以备调发。
过七百人之额,不得复招;
不满百亩之田,不得入帐。
仿经界弓量之法以定界至,严经界赏罚之法以激官吏。
一年而正一乡,三年而正一县,十年而正一州,勿谓其缓不及事也,自绍兴以来,乐因循之说而不问者,几十年也。
勿谓其毋甚高论也,自绍兴以来喜更变之说而无成者,皆可考也。
欲久任,欲经界,必将明奏请于朝,而不出于私意。
揭防禁于下,而不示以风旨。
上下协力,休戚同心,庶乎其有济矣。
若曰取刀弩之租,变而为招军之利,思古之君子,得无一牛易五羊之喻乎?
若曰取一寨而行之渐,而后图其馀,虑远之君子得无桃虫拚飞惟鸟之喻乎?
某等误蒙选择,商搉利害,窃唯高明用人,不徒使之从命而已。
苟有所见,不敢缄默,以自取腹诽反唇之咎,僭越犯分,震汗如雨。
九章 其二 涉江 战国楚国 · 屈原
此篇多以余、吾并称,详其文意,余平而吾倨也。
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
长铗陆离兮,冠切云崔嵬
明月兮佩宝璐
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
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
登昆崙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哀南夷之莫吾知兮,旦余济乎江湘
鄂渚反顾兮,秋冬之绪风
步余马兮山皋,邸余车兮方林。
舲船余上沅兮,齐吴击汰
容与而不进兮,淹回水而疑滞
朝发枉渚兮,夕宿辰阳
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远何伤
溆浦余儃佪兮,迷不知吾所如。
深林杳以冥冥兮,猿狖之所居。
峻高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
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
哀吾生之无乐兮,幽独处乎山中。
吾不能变心而从俗兮,固将愁苦终穷
接舆髡首兮,桑扈裸行
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伍子逢殃兮,比干
与前世而皆然兮,吾又何怨乎今之人!
余将董道不豫兮,固将重昏而终身!
乱曰:鸾鸟凤皇日以远兮,燕雀乌鹊堂坛兮。
露申辛夷死林薄兮,腥臊并御芳不得薄兮。
阴阳易位时不当兮,怀信侘傺忽乎吾将行兮!
辰州朱守序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三、《昌谷集》卷一四
仰惟孝宗皇帝登俊庸良,综名核实,文恬武熙,骎骎乎《天保》、《采薇》之盛矣。
右学之士,感声气而应者,汇而起。
遭遇其时,训习其事,开边拓土之论习以成俗,湍鳞风翼,项背相望。
辰阳使君朱公乃独以书生学力,立横流砥柱,驯致专城,流芳远播,农殖士化,所乡一律。
盘礴乎绍熙庆元之间,蔼然政治,岂其师有异指,事有异趋?
推广作成之大德,则必有所受之者矣。
太公抱负磊砢,沉浮东海者八十馀年。
一旦得君行道,不肯诡随苟合,以就功业。
天道无殃,不敢先倡;
人道无灾,不敢先谋。
此其志虑,岂特在乎区区攻守奇正之间?
及乎黄钺一麾,苍兕一誓,日中必熭,操刀必割,暴《六韬》于天下,特其形见有不得已者如此。
夫子食息乎俎豆,乃独以我战则克,建号当世。
当其摄相,首欲沮莱人而兵之。
及堕郈堕费,动干戈于邦内,门人如子路,谓升堂而科于政事者,乃欲以行三军,谁与自况?
然则官设两学,判然以吕氏、孔氏为宗,岐文武而二之,不改唐旧。
是岂孝宗皇帝之本意?
而先圣先师所以设教于后世者,乃如此哉?
绍熙以来,衣绣持斧,始不擢右学之士。
天下承平,信使交通。
大将之命,不登于坛。
节钺之制,不涣于廷。
仕于外而入幕,荐于朝而得郡。
奏最予还,不过列为环尹
推而上之,又不过朱华二阁,赞相上下。
祖宗旧制,礼隆持橐。
士夫雅望,体重秉钧
比岁擢用寒士,稍稍阔疏,或膺简在,亦往往不能久处。
岂今世君子便于己而不安其职耶?
服其服而耻习其事耶?
不然,则同列者忌之,好进者夺之,立异者媒孽之,而使之不能安迹耶?
学士院不列于銮坡,则莲炬赐对者有数;
中书省不直于凤沼,则视草西垣者有限。
渡江以后,禁地要省与百司庶务分曹错居,其旧贯仍在,不可得而疏远者,有此而已。
亲于职则其情孚,近于地则其体重。
古者工执艺事,尚得谏争;
宰供刀匕,或能进规。
况乎端闱之禁,宾赞之长,肃等威于表著,传胪句于陛廉,其关于国家之大体,系于人主之心术,观其人之贤否以为轻重,非独汉谒者一职而已。
使君以儒术集,以武科选,以德履荐,以事业用,天子留而近之,所以自许者,当如何哉!
上不欲敷文治则已,欲敷文治,则太公未遇时以何说进?
上不欲立武功则已,欲立武功,则夫子或用之日以何道行?
履其实不袭其名,信其言不孚于行,是则自古圣贤与孝宗皇帝所以责望之本意,而非派别支分者之所能察也。
愚不敏,求所闻如负暄者以告,虽极浅陋,亦野人之策也。
木芙蓉 清 · 王文治
 押先韵 出处:梦楼诗集卷七
蛮方八月犹苦热,一雨始觉烦暑湔。
晚晴推篷有喜色,幽花照水临眼前。
一朵两朵正姝绝,半开半敛尤嫣然。
雨枝冉冉泪犹湿,风叶翻翻鬟乍偏。
秋葩虽艳异春卉,别有风韵难为传。
秾桃俗李逞妖冶,金盘华屋施朱铅。
岂如贫女姱容态,天寒空谷弥娟娟。
我行万里饱风露,只有山色为人妍。
辰州已南万峰秀,浮岚削翠搀青天。
未知造化定何意,故置尤物当穷边。
即如此花乃国色,淩波顾影殊可怜。
仙城不遇丁石主,湘浦并无屈宋搴。
山涯海角自荣谢,祗恐香色随云烟。
黄州海棠亦寂寞,唯与坡老消残年。
秋夜(傅校衣下有同字)子康辰州城 宋 · 王庭圭
五言律诗 押尤韵
残夜不能寐,起登城上楼。
山衔半江月,风撼九天秋。
鹊已栖高柳,人犹棹小舟。
谁云群动息,渔子正垂钩。
辰州 宋 · 王庭圭
五言律诗 押阳韵
得失真何事,文章妙入场。
隐身三十载,汗简几千张。
名落江湖外,气干牛斗傍。
吾衰任飘泊,朝夕渡沅湘。
辰州上元 宋 · 王庭圭
五言律诗 押蒸韵
留滞沅湘浦,飘如云水僧。
来为万里客,又看一年灯。
翠幰(傅校作幔)褰珠箔,高楼俯(傅校作倚)玉绳。
鳌山今夜月,应上最高层。
辰州界道中用頔子韵 宋 · 王庭圭
五言律诗 押萧韵
路入荒溪恶,波穿乱石跳。
骑驴行木杪,避水转山腰。
倒挂猿当道,横过渡桥。
吾生本如寄,岁晚(王本作晚岁)尚飘飖。
豫章彭养直(时谪辰州1149年7月 宋 · 王庭圭
七言律诗 押阳韵 创作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荔子欲丹蕉叶黄,别君南浦正凄凉。
九疑隔岭共明月,万里穷途非故乡。
坐见浮云更百态,行吟秋水动三湘
金鸡放赦知何日,尚许生还天一方。
辰州僻远乙亥十二月方闻秦太师病忽蒙恩自便始知其死作诗悲之1155年12月 宋 · 王庭圭
七言律诗 押微韵 创作地点: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辰州更在武陵西,每望长安信息稀。
二十年兴缙绅祸,一朝终失相公威。
外人初说哥奴病,远道俄闻逐客归。
当日弄权谁敢指,如今忆得姓依稀。
朱致一来守辰州先致启书余以病未及答而致一压境以诗迎之 宋 · 王庭圭
七言律诗 押支韵
丽谯高垒武陵西,西望双红捲使旗。
玉帐静驱千骑弩(原作努,据四库本改),铜符遥镇五溪夷。
我遭白简为迁客,君拥朱轮把一麾。
诸洞带刀迎马首,略无征鼓动边陲。
辰州马观察送酒二首 其一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歌韵
壶头直下开边郡,勋业谁如马伏波
还见远孙持汉节,坐令千骑拥雕戈。
辰州马观察送酒二首 其二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倒尽邻翁老瓦缸,使君忽送玉为浆。
昌黎对月无诗酒,绝句聊酬马侍郎
辰州二首 其一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七部
逐客休嗟行路难,归鸿心在杳冥间。
初惊草尾千重浪,险渡湖头十八滩。
辰州二首 其二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一部
行尽黄茅白苇丛,举头忽见两三峰。
青青尽出湘天景,如觉身离蛮蜒中。
武溪 宋 · 无名氏
武溪深复深,飞鸟不能渡,兽游不能临(《舆地纪胜》卷七五《荆湖北路·辰州》)
辰州立春首座送生菜饼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灰韵
闻道春风今日回,走寻消息傍寒梅。
恨无纤手挑生菜,也有青丝满饤来。
寄子老 其一 宋 · 王庭圭
七言绝句 押支韵
半程蹉过夜郎溪,不到昌溪问路岐。
空使辰州亭下客,隔江招手立多时。
虞美人 辰州上元 宋 · 王庭圭
城东楼阁连云起。冠绝辰州市。
莲灯初发万枝红。也似江南风景、半天中。

花衢柳陌年时静。刬地今年盛。
棚前箫鼓闹如雷。添个辰溪女子、舞三台